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局、中心):
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令第222号)等有关规定,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常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各承办科室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科室 | 完成时间 |
1 | 常德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 | 办公室 | 2021年3月 |
2 | 常德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 协调科 | 2021年9月 |
3 | 常德市“十四五”应急(防震减灾)体系建设规划 | 协调科 | 202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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