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安办函〔2017〕8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1-11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1-11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72起,死亡45人,受伤77人,经济损失1452.5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3起下降31.43%,死亡人数减少10人下降18.18%,受伤人数减少43人下降35.83%,经济损失减少84.76万元下降5.51%。
行业(领域)事故分布情况:道路运输业事故45起,同比减少26起下降36.62%,死亡15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34.78%;铁路运输业事故8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11.11%,死亡9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2.50%;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1起;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83.33%;建筑业事故7起,同比增加1人上升16.67%,死亡7人,同比减少1起下降12.5%;烟花爆竹事故2起,死亡6人;农业机械事故3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25%,死亡3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200%。工商贸其他事故3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50%,死亡3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50%(核销1起工商贸其他事故)。水上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煤矿、冶金机械等八大行业、生产经营性火灾、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区县市(单位)事故分布情况:武陵区事故9起,死亡9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6起,死亡6人;工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鼎城区事故4起,死亡5人(铁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2人;烟花爆竹事故1起,死亡1人;农业机械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汉寿县事故6起,死亡4人(道路运输业事故3起,死亡1人;农业机械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业事故2起,死亡2人);桃源县事故26起,死亡3人(道路运输业事故24起,死亡1人,其中含过境高速公路事故1起1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临澧县事故8起,死亡11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1起,死亡0人;铁路运输业事故3起,死亡3人;农业机械事故1起,死亡1人;烟花爆竹事故1起,死亡5人;道路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石门县事故9起,死亡5人(铁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6起,死亡2人;建筑业事故2起,死亡2人);澧县事故5起,死亡4人(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0人;铁路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津市市事故2起,死亡2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安乡县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1起,死亡0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0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事故1起,死亡1人(核销1起工商贸其他事故;铁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三下降”,特别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百日整治大会战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43%、18.18%和35.83%。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频发多发,且至岁末年终,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多,安全生产挑战和压力倍增。
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挑战、艰巨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严从细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要对前期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一单四制”管理,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严防死灰复燃。同时,要针对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重点查处煤矿“三超”、危险化学品“三违”、烟花爆竹“三超一改”、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严密监控,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坚决防止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