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众鑫纸业“8·28”事故2名公职人员被追刑责
7月25日,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安乡众鑫纸业“8·28”事故处理结果终于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因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安乡县检察院将安乡县安监局原副局长杨瑞祥、县安监局安监大队原大队长黄伟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被追刑责。目前,该案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此外,还有15名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15年8月28日10时,位于安乡县大鲸港镇七家外洲区域的安乡众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厂房废纸制浆车间地上1#浆池发生一起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9.3万元。
该企业原名安裕纸厂,成立于1978年,由安裕乡人民政府筹建;1999年8月20日,双辉民与安裕乡人民政府签订买卖合同,改名为安乡众鑫造纸厂;2004年4月20日,双辉民与邓一丁、邓守贞、邓郁琼签订《整体资产转让协议》, 注册登记安乡众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邓一丁,2014年8月17日,邓一丁与叶德祥签订租赁合同,由叶德祥从事再生纸生产。
该企业于2015年6月29日停产休息。8月28日,准备恢复生产,上午组织职工对生产设施进行检查、清理、清洗及维护。9时许,制浆工刘玲、机修人员熊金玉与废纸装卸工李伟等多人发现了1#浆池内有停产维修时掉入的屋顶旧木板。10时40分左右,邓海荣扶梯子,熊金玉沿池壁下行准备清理池中旧木板过程中晕倒跌入池内并失去行动能力,邓海荣见状呼救,并伸手拉救熊金玉时一并掉入池内。这时,站在浆池区下方的制浆工刘玲急忙大声向四周呼救,车间内正在进行叉车装卸废纸的李伟和相邻两个车间作业的唐文化、陈友良、姚泽武、朱顺祥等人听到呼救后立即跑过来,爬上浆池准备施救,也相继倒入池中。机修工任志平以为事故源于电击,即快速跑去总开关处断电。这时,厂内其他人员均赶到现场,但因情况不明且伤亡已经过大而不敢施救。
8月28日10时58分,安乡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2台消防车、11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救援,通过向浆池内打入高压氧,并向池中强制通风,锯开钢管网格等方法向被困人员实施抢救,大队值班领导大队长杜军随首车出动到场指挥。经过40分钟的紧急救助,先后救出9人,并送至安乡县人民医院抢救。13时左右,熊金玉、李伟 、唐文化、黄昭英、邓海荣、朱顺祥、姚泽武7人先后经医院判明死亡。22时,将叶德祥、陈友良送往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31日18时05分,陈友良经医院判明死亡。
经查,该企业存在如下问题:该企业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未明确各级人员与部门安全职责(查无安全职责文本);未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查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未建立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查无操作规程文本);未对作业员工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查无安全培训记录、台账);未开展安全相关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无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记录、台账);未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查无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记录);未建立安全相关的记录、台账与表格文本(查无相关资料);未对安全设施进行有效的记录、管理、维护与保养(查无安全设施相关资料);未对职业健康安全进行管理(查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记录、台账)。该企业基本的安全设施与应急救援器材严重缺乏。
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截至2016年6月,该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是:事发当日,安乡县公安局对邓一丁(众鑫纸业法定代表人)、叶德祥(众鑫纸业实际负责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同年11月6日,安乡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安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
15名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被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市纪委于2016年6月30日决定对时任安乡县大鲸港镇党委书记唐碧山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安乡县检察院于2015年11月25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将杨瑞祥(县安监局副局长)、黄伟(县安监局安监大队大队长)确定为犯罪嫌疑人。2016年6月14日已将该案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目前,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2016年6月13日,时任安乡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黄淳被诫勉谈话;安乡县副县长姜建渠、副县长程节已分别向市人民政府写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市安监局于2016年6月28日对该起事故依法立案调查,7月7日召开了事故行政处罚案集体议案会,依法作出对安乡众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9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冒险作业酿事故 企业损失68万元
3月23日6时40分,澧县码头铺镇军政建材厂生产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案,死亡一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8万元。
事故发生的经过:2016年3月5日,澧县码头铺镇军政建材厂从常德市贵湘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常德市武陵区河洑镇岩桥村四组)购买了一套新设备——“灰沙砖码胚机”,3月6日至20日,常德市贵湘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安排3人在澧县码头铺镇军政建材厂负责安装调试机械,培训操作人员。21日后,供货方留下一名技术员张景奉负责培训澧县码头铺镇军政建材厂两名操作人员彭任香和刘玉兰, 22日,彭任香操作“灰沙砖码胚机” 到晚10点下班,但“灰沙砖码胚机”一直存在夹砖掉落情况,彭任香要求次日上早班,3月23日大概6时30分,彭任香来到生产车间,开始独自启动“灰沙砖码胚机”运行,厂里机修工龚光成负责推送运砖车,汪从军也在距离彭任香约十几米处移动运砖车,几分钟后,机修工龚光成突然发现彭任香正被“灰沙砖码胚机”夹砖机械手挤压在皮带输送线上面,“灰沙砖码胚机”的夹子压在她的背部,汪从军和龚光成立即喊来厂里其他人员拿来木棒、钢钎,但无法撬动夹砖机械手,汪从军赶紧拨打销售厂方工程师电话,又立即开车到码头铺镇车站宾馆接张景奉到事故现场,张景奉来后,操作“灰沙砖码胚机”仍然无法启动夹砖机械手,当时龚光成正在用氧焊切割上方的横杠和另一头的螺杆,经历十几分钟后才将彭任香从机械手下面拉出来,当时彭任香已经死亡。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的性质:澧县码头铺镇军政建材厂“灰沙砖码胚机”操作员彭任香安全意识淡薄,冒险作业,也没有熟悉掌握灰沙砖码胚机的技术特性和安全操作技能,澧县码头铺镇军政建材厂所购“灰沙砖码胚机”设备设计缺陷、运行故障,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调查组成员认定,澧县码头铺镇军政建材厂“3·23”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企业采矿酿大祸 飞石砸死五保户
4月21日18时许,桃源县架桥平和矿业有限公司在放炮过程中发生一起放炮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经过:4月21日,桃源县架桥平和矿业有限公司厂长刘建国告知孙会当天的爆破计划。孙会收到指示后,便组织宁治财、钟昌尤、宋望生、赵卫东实施风钻作业,采取模式为水平台阶爆破。16时许,孙会等人共钻的5个炮孔钻孔完毕,便开始实施装炸药等火工产品,5个炮孔装药结束后,孙会便组织人员开始实施警戒。由于孙会当天实施爆破时临时有事,便与风钻工赵卫东调换了岗位,由孙会实施警戒,由无爆破资质的风钻工赵卫东实施起爆。18时许,孙会通过对讲机告知赵卫东,已警戒完毕,要求他实施起爆,赵卫东收到指令后,实施了起爆。爆破完毕后,孙会解除了警戒,便驾车离开了。
4月21日18时许,桃源县架桥平和矿业有限公司实施爆破后飞溅的飞石砸到了桃源县架桥镇敬老院食堂前地面,飞石砸到地面后再反弹砸中了供养在敬老院73岁的五保户熊定力头部。致使熊定力当场倒地。约5分钟左右,架桥平和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建军、刘建国、王丽等人赶到现场。18时15分许,架桥镇卫生院救护车赶到敬老院,并将伤者熊定力抬上救护车,送往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救治。熊定力经抢救无效于2016年4月22日凌晨4时许死亡。
经调查认定,桃源县架桥平和矿业有限公司“4·21”放炮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孙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桃源县架桥平和矿业有限公司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由县安监局给予行政罚款的处罚;常德市强龙爆破有限责任公司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由县安监局给予行政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