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的公告(2021年第九批)

2021-11-08 16:37 来源: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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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原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湘安监〔2013〕77号)、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德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有色、冶 金等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应急发〔2020〕14号)等有关规定,经常德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组织评审,评定常德连杰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电话或来信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

特此公告。

附件:常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2021年第九批)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常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2021年第九批)

一、烟花爆竹企业

1.常德连杰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2.汉寿县群辉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二、工贸企业

3.湖南常德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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