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问题:1、仓库现场堆放物质与标识不符(标识为三聚氰胺实际为氢氧化钠);2、生产车间吨桶堆放超高;3、地埋罐区存储物质含量为37%的甲醛,现场危险告知卡标识与实际不符;4、生产车间门口盖板不规范。
处置措施:由汉寿县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于10日内整改相关问题隐患。
存在问题:1、罐区部分法兰未跨接;2、静电接地报警仪接触不良;3、罐区消火栓内未配备管钳、水带霉变。
处置措施:由澧县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于10日内整改相关问题隐患。
存在安全隐患:1、成品库周围堆放易燃杂物;2、成品库内物品摆放不规范,部分堆垛之间留的检查通道距离小于0.7米,个别堆垛高度高于2.5米。
处置措施:由临澧县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于5日内整改相关问题隐患。
处置措施:由经开区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于10日内整改相关问题隐患。
存在问题:1、车间消火栓无水;2、作业场所两处疏散通道堵塞;3、作业场所一处高处作业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处置措施:由西湖区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于10日内整改相关问题隐患。
存在问题:1、低压配电室通风窗未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未配备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等物品;2、充装间的部分乙炔气瓶防震圈缺失,未采取防倾倒措施。
处置措施:由鼎城区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于10日内整改相关问题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