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6时22分许,在省道224线汉寿县罐头嘴镇盘古村15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新能源轻型货车与一辆环卫车相撞,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湘政发〔2022〕9号)、《常德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常安发〔2011〕8号)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办决定对你县该起道路交通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县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要在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以县安委会文件报我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县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请及时报我办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黄斯郡,0736-7703190。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