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应急管理局,市局机关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科学编制执法计划。市局机关有关科室、直属单位根据本计划合理实施检查方案、双随机抽查检查方案。各县市区(含管理区)应急管理局要参照省厅、市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认真编制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并按要求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严格实施执法计划。各县市区(含管理区)应急管理局要将实施执法计划当作强化监管执法,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执法计划任务。同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该立案查处的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处理,坚决杜绝“只检查不处罚”。
三、及时报送执法计划。请各县市区(含管理区)应急管理局将编制的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于1月底前报市应急管理局法规科备案。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湘应急发〔2022〕12号)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原则要求,确保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督检查主体,确保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覆盖和一般单位“样本全覆盖下的双随机”,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锚定“三个高地”、推进“二次创业”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新常德提供安全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2025年度,本单位完成如下任务:一是确定重点检查单位64家,由其中危化企业18家、烟花企业20家,非煤矿山企业8家、工贸企业14家、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机构4家,由相关业务科室、宣教中心、执法支队分工负责。二是确定双随机抽查40家,其中抽查危化企业8家、烟花企业10家、非煤矿山企业4家、工贸企业18家,由执法支队负责抽查。各行业领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
三、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单位检查
1.重点单位范围:一是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二是近三年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达到较大事故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三是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四是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五是工矿商贸行业领域涉及新技术或者新业态的生产经营单位;六是试生产或者停产停业1年以上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七是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2.重点检查内容。依法取得有关资质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及“一会三卡”落实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情况;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二)一般单位监督检查
1.一般单位检查方式、种类
一般单位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根据市商改组的要求,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部门专项双随机两种方式进行。
2.一般单位检查范围
抽查范围:一是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二是对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三是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工作实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市局相关业务科室、执法支队、宣教中心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高标准、高质量、强力度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贯彻落实,为实现“三坚决两确保”目标提供强力支撑。
(二)指导区县市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市局机关各相关业务科室在分类分级基础上科学编制年度执法计划,主动指导各区县市所监管行业领域的计划执法,以确保实现有效对接和重点全覆盖。要加强协调对接,避免省、市、县同一月度内对同一家企业重复执法,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下级应急管理部门不对上级部门负责的企业开展执法活动。对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行业,推动地方人民政府明确牵头部门,将联合执法纳入编制计划。
(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据相关法律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坚持寓服务于执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要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同时相关业务科室、执法支队、宣教中心要及时将行政检查情况录入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接受监督。执法支队要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工作开始前要提前做好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查结束后将抽查情况及时录入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确保抽查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四)以执法促普法。坚持精准执法、精准普法,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和从业人员关键岗位,推行“说理式”执法,将每一次执法检查作为一次普法宣传的过程,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五)加强执法监督。市局将执法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局法规科要会同相关科室加强对区县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制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公平公正公开执法。
(六)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机关纪委、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要加强执纪监督,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确保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到位。
附件:1.2025年度非煤科监督检查计划
2.2025年度危化科监督检查计划
3.2025年度烟花科监督检查计划
4.2025年度工贸科监督检查计划
5.2025年度执法支队监督检查计划
6.2025年度宣教中心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5年度非煤监管科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全市目前共有非煤矿山85座,其中地下矿山39座、露天46座,尾矿库2座(非独立)。
二、执法检查对象
根据省应急厅关于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安排,年度市级重点检查矿山企业对象共4家(7矿次):石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贺家山石灰岩矿、湖南桃源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等3家矿山各2矿次,桃源县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山沟尾矿库等1家矿山1矿次。
三、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是否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地下矿山还要建立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有关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是否使用列入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目录的工艺、设备。
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否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治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并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督促企业以防范事故为中心,对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和管控。
4.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教育监督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是否经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以及是否对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抽查企业现场,企业是否存在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现象;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企业是否将外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
7.对企业取得许可后的监督检查。企业是否严格依照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范围、事项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按照法定期限、条件办理行政许可延续、变更手续。
8、其他纳入执法方案的内容。
四、重点执法完成时间
序号 | 企业名称 | 月份 |
1 | 石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贺家山石灰岩矿 | 3月 |
2 | 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3月 |
3 | 湖南桃源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月 |
4 | 桃源县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山沟尾矿库 | 6月 |
5 | 石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贺家山石灰岩矿 | 9月 |
6 | 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9月 |
7 | 湖南桃源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月 |
附件2
2025年度危化科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2家,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4家。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9家,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企业8家。
二、监督检查对象和方式
(一)重点监督检查。共8家,9家次。重点对中央、省在常企业分(子)公司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格按照执法检查内容和范围进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确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重点时段执法。在重大节假日、特护期、雨季汛期等重点时段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明察暗访,检查企业在特殊时段所采取的特殊措施,督导企业加强安全预防。
三、执法检查范围和内容
依法取得有关资质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及“一会三卡”落实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情况;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和管理情况;本系统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等。
四、危化科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8家,9家次)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时间 |
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常德石油分公司 | 3月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常德分公司 | |
3 | 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4月、9月 |
4 | 湖南利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月 |
5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常德石油分公司(德山油库) | 5月 |
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常德油库 | |
7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常德石门石油分公司(荷花油库) | 6月 |
8 | 湖南中石油昆仑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 10月 |
附件3
2025年度烟花监管科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基本情况
全市目前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45家,批发经营企业55家。
二、执法检查对象
(一)重点执法。共10家,每家1次。1、生产企业4家,分别是湖南省裕荣烟花有限公司、湖南常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临澧县和平烟花鞭炮有限公司、湖南省隆顺烟花有限责任公司;2、批发经营企业6家,分别是汉寿县群辉烟花鞭炮有限公司、桃源县华鑫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临澧县四新岗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石门县鑫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澧县隆安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安乡振兴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由市应急局烟花监管科直接执法,依法实施行政检查。县市区按“全覆盖”原则确定执法对象。
(二)重点时段执法。重要节假日、高温时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适时组织抽查检查。
(三)重点整治(专项执法)。结合上级部署要求依法开展专项整治。
三、重点执法检查计划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时间 |
1 | 汉寿县群辉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 2月 |
2 | 桃源县华鑫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 3月 |
3 | 湖南省裕荣烟花有限公司 | 4月 |
4 | 湖南常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 5月 |
5 | 临澧县四新岗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 | 6月 |
6 | 石门县鑫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7月 |
7 | 澧县隆安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 8月 |
8 | 安乡振兴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 9月 |
9 | 临澧县和平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 10月 |
10 | 湖南省隆顺烟花有限责任公司 | 11月 |
附件4
2025年度工贸科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
全市有工贸企业1613家,规模以上企业868家。主要为轻工、建材、机械、纺织和烟草等行业,其中有色企业3家、建材258家、纺织43家、机械258家、烟草14家、轻工953家、商贸84家。工商贸企业中粉尘涉爆企业60家,涉氨制冷企业7家,涉有限空间的企业123家。
二、执法检查对象
(一)重点检查。市本级确定年度具体执法对象8家,分别是建材行业1家,机械行业4家,纺织行业1家,轻工行业1家,烟草行业1家,除省市执法单位外,各县市区按“全覆盖”原则分级确定本级执法对象。
(二)一般检查。根据工作安排,全年配合执法支队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完成抽查企业10家。
三、执法活动安排
(一)专项执法。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突出对冶金、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执法。各市县按照监管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二)重点时段执法。在春节、国庆、暑期等重点时段,市局组织开展暗访抽查、指导查处和监督执法工作,明察暗访,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防范措施。
四、工贸科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8家)
(一)重点检查(8家)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时间 | 备注 |
1 | 湖南天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月 | |
2 | 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 | 3月 | |
3 |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月 | |
4 | 湖南嘉晨服装有限公司 | 6月 | |
5 | 湖南瑞齐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月 | |
6 | 湖南常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 9月 | |
7 | 湖南萌恒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 10月 | |
8 | 湖南嘉业达电子有限公司 | 10月 |
(二)一般检查(随机抽查10家)
附件5
常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增强安全监管检查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本支队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执法人员配备情况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市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常编发[2022]23号),常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定编58名,直属大队实际在岗14名,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
二、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单位检查
支队确定重点检查单位30家,其中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1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0家,工贸企业6家、非煤矿山企业4家。具体任务分工及检查安排详见重点检查计划安排表。
(二)双随机抽查
支队确定双随机抽查40家,具体分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10家(抽查工贸企业10家),部门专项双随机抽查30家,其中抽查危化企业8家、烟花企业10家,非煤矿山企业4家、工贸企业8家。具体抽查计划见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质量。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确保执法质量。
(二)严明纪律,强化监督。严格遵守法律、党纪规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公正、廉洁、文明,树立良好的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形象。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执法效果。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支队2025年度重点执法检查计划安排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时间 | 行业领域 |
1 | 石门天美石膏有限公司 | 4月、9月 | 非煤矿山 |
2 | 桃源县明月鹏程矿山有限公司 | 4月、9月 | 非煤矿山 |
3 | 葛洲坝石门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申家峪水泥灰岩矿 | 5月、10月 | 非煤矿山 |
4 | 澧县宏鑫矿业有限公司 | 5月、10月 | 非煤矿山 |
5 | 临澧县吉祥烟花有限公司 | 5月、10月 | 烟花爆竹生产 |
6 | 临澧县长乐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 5月、10月 | 烟花爆竹生产 |
7 | 湖南省宏达花炮有限责任公司 | 5月、10月 | 烟花爆竹生产 |
8 | 湖南银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5月、10月 | 烟花爆竹生产 |
9 | 湖南省祥和烟花有限公司 | 5月、10月 | 烟花爆竹生产 |
10 | 湖南省余丰出口烟花鞭炮有限公司(批发) | 3月 | 烟花爆竹批发 |
11 | 常德鼎工烟花爆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批发) | 3月 | 烟花爆竹批发 |
12 | 澧县吉祥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批发) | 3月 | 烟花爆竹批发 |
13 | 汉寿县益翔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批发) | 3月 | 烟花爆竹批发 |
14 | 桃源县翔飞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批发) | 3月 | 烟花爆竹批发 |
15 | 常德市湘岭加油站 | 7月 | 危化(含使用生产) |
16 | 汉寿县湘北通程陈家塔加油站 | 7月 | 危化(含使用生产) |
17 | 桃源县西城油气加油站(普通合伙) | 7月 | 危化(含使用生产) |
18 | 石门县中亚石油有限公司夹山加油站 | 7月 | 危化(含使用生产) |
19 | 澧县第一加油站 | 7月 | 危化(含使用生产) |
20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石门县陈市加油站 | 7月 | 危化(含使用生产) |
21 | 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6月、11月 | 危化(含使用生产) |
22 | 常德常联化工有限公司 | 6月、11月 | 危化(含使用生产) |
23 | 湖南祥民制药有限公司 | 6月、11月 | 危化(含使用生产) |
24 | 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6月、11月 | 危化(含使用生产) |
25 | 湖南鸿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月 | 工贸 |
26 | 湖南桃源辣妹子食品有限公司 | 4月 | 工贸 |
27 | 安乡汉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月 | 工贸 |
28 | 湖南广源麻业有限公司 | 4月 | 工贸 |
29 | 杰豪包装 | 5月 | 工贸 |
30 | 湖南诚合盛新能源限公司 | 5月 | 工贸 |
支队2025双随机抽查计划安排表
序号 | 抽查方式 | 抽查事项 | 抽查时间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10家) |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 3至9月 | 直属大队 | 抽查工贸企业10家 |
2 | 部门专项双随机抽查(30家) | 2至12月 | 抽查烟花企业10家,危化企业8家,非煤矿山企业4家,工贸企业8家 |
附件6
2025年度宣教中心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基本情况
全市目前共有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机构5家;已建成市和省直管县考试机构5个,考试点5个(其中常德技师学院未实际运行)。
二、执法检查对象
全年共执法检查4家,分别是常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含考试点)、澧县澧水流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澧县博达职业培训学校)、石门县民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石门兴湘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临澧县泰平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含考试点)。
三、执法检查完成时间
一季度:常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含考试点)
二季度:临澧县泰平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含考试点)
三季度:澧县澧水流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澧县博达职业培训学校)
四季度:石门县民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石门兴湘职业技术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