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现将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域依法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予以公开曝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2025年9月25日,常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安乡县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核查,当事人存在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禁止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规定。依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批发企业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货值少于五千元的。处罚基准: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少于一万元的罚款”。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对当事人给予罚款0.99万元的行政处罚。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如果烟花爆竹大量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发生意外,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