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原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湘安监〔2013〕77号)、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德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有色、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应急发〔2020〕14号)等有关规定,经常德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组织评审,评定安乡县万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电话或来信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
特此公告。
附件:常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2021年第十二批)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常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2021年第十二批)
一、烟花爆竹企业
1.安乡县万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2.安乡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3.常德市柳叶湖柳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4.临澧县安盛烟花鞭炮经营有限公司
二、工贸企业
1.澧县中弘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2.澧县泰艺包装有限公司
3.安乡顶春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4.常德市鼎城盛祥混凝土有限公司
5.临澧顶春混凝土有限公司
6.中央储备粮临澧直属库有限公司
7.常德新天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8.三一筑工(临澧)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