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常德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暨公开征集相关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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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常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燃放、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范围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不得经营、运输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材料;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违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房屋或其他建筑物租借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存储烟花爆竹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材料。违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停止违法活动,主动到公安、应急部门说明情况,协助调查,上交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公安、应急部门将视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四、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行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邮寄和燃放等违法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最高额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同时对举报者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2350、110、0736-7701000。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常德市公安局

2023年7月24日

温馨提示:

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请拨打12350或0736-7701000举报。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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