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征集应急管理专家和组建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的通知
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市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和完善我市应急管理决策机制,有效预防和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统筹协调应急管理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我市应急管理水平,提升我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常德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CDCR-2021-22001常应急发〔2021〕5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应急管理专家,组建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现将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领域及征集范围
根据《常德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征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三大类别若干个行业领域方面专家,具体行业领域参照《市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详见附件1)。全市范围内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服务机构等具有上述专业技术特长,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推荐申报。已取得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专家聘用资格的,由本人申请,经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可不需审核直接纳入市应急管理专家库。
二、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自愿从事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技术服务工作,主动接受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派任务。
(二)熟悉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专业技术执业资格,有较强的现场发现、研判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除外),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现场调查研究工作,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三、专家申报推荐及聘任程序
(一)申报。根据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和公告,本人填写《常德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附件2),提供具备专家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办。
(二)审定。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办综合报名专家的资格条件、专业背景、履职能力,确定拟聘专家名单,并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审核,提交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研究审定。
(三)聘用。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专家名单及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由市应急管理局颁发专家聘任证书,聘期为4年。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应急管理专家库组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摸清本行业、本单位符合专家申报条件人员的底数,认真组织好应急管理专家的申报推荐工作,鼓励引导、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专家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发挥专业技术特长。
(二)个人申报推荐材料请于2021年4月31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谢勇 0736-7703280;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朝阳路1199号市应急管理局办公楼406室;电子邮箱:12162399@qq.com。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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